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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yu体育入口:最高法:不得以限制使用门禁系统等方式催交物业费!辽宁专项债券收购存量房用作保障房!栋察楼市早报(129)


来源:leyu体育入口    发布时间:2025-12-11 18: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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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法:不得以限制使用门禁系统等方式 催交物业费 业主不交物业费,物业公司就不给打开单元和电梯门禁;厨房烟道设计不合理,业主就不交物业费;业主大会决定更换物业公司,物业公司拒不退场,起诉业主大会决定无效……业主与物业服务人之间矛盾时有发生,并呈现出群体性、易复发、化解难等特点,这样的纠纷法院如何裁判?最高人民法院今天(8日)发布典型案例,引导各级法院统一裁判规则,做好物业纠纷矛盾预防化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物业服务人不得以限制使用门禁系统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2021年9月,某小区业主老张发现他因欠交物业费已被禁止使用所住单元电梯及门禁系统,与物业公司交涉无果后,起诉到了法院,诉求是要求物业公司恢复他对电梯及门禁系统的使用功能。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助理刘忠伟:审理法院认为,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这个案件中,老张虽欠交物业费,但某物业公司不应以不给业主激活门禁卡使其不能正常进入单元门、不能正常使用电梯门禁系统等方式催交物业费,对老张欠交物业费的违约行为可另行依。法官依法释明之后,物业公司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就主动恢复了老张对门禁系统的使用。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但实践中业主拖延甚至拒交物业费的情形时有发生,物业服务人往往采用各种方式催交物业费。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李赛敏:物业服务人以不给业主激活门禁卡、限制使用电梯等方式催收物业费,实质上是基于他在物业服务合同项下的债权而不当限制了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既缺乏法律依据,也超出了合理必要限度,往往加剧双方的矛盾。 法官强调,物业服务人催交物业费应采取了合理方式,业主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能够最终靠调解、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方式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但不应以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的方式催交。 李赛敏:物业公司和业主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时均应秉持契约精神,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一同营造和谐宜居的小区环境。这个案件的判决明确物业服务人应以合理合法形式催交物业费,依法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业主不得以设计不合理等房屋的品质问题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物业公司催交物业费不能肆意妄为,业主拒交物业费也不能随意找理由。刘忠伟说到了业主质疑房屋设计问题拒交物业费的案例。 刘忠伟:小区业主老徐未按时支付自2019年5月至2022年12月的物业费,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被物业公司起诉到了法院。老徐答辩称不应交纳物业费是因为房屋厨房设计不合理、排烟倒灌等问题。 依据民法典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物业管理条例》 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刘忠伟:法院认为,厨房设计不属于物业服务人应承担的义务,厨房设计不合理、排烟倒灌等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法律关系中的履行瑕疵问题,与案涉物业服务合同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责任主体并不相同,老徐主张厨房设计不合理所致损失亦与某物业公司并无关联,他以房屋质量上的问题为由抗辩主张不应支付物业费缺乏依据。最终判决:老徐向某物业公司支付2019年5月至2022年12月的物业费4500多元。 物业服务人的义务源于法律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主要包括维修养护、秩序维护、安全保护、制止违法行为、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等义务。 李赛敏:一般而言,房屋专有部分的质量、设计等问题不属于物业服务人应担责的义务范围。业主以设计不合理等房屋的品质问题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或者主张以维修费用抵销物业费的,不能得到支持。这个案子的判决有助于厘清物业服务合同关系与其他法律关系,引导业主正确区分责任主体,依法依规理性维权,妥善平衡物业服务合同各方合法利益。 原物业服务人对业主大会选聘新物业服务人的决定无权提起诉讼 依据民法典规定,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的,原物业服务人应当退出物业服务区域,交还物业服务用房、相关设施以及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等,配合新物业服务人做好交接工作,并如实告知物业的使用和管理状况。但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的“交接难”是当下物业服务领域的一个热点难点问题,由此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 刘忠伟:此次发布的案例中,法院严格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明确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原物业服务人拒不退场的,对其请求业主支付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物业费的主张不予支持,引导物业服务人依法诚信履行义务,维护正常物业服务秩序。 因为业主大会决定选聘新物业服务人,在职的物业服务人不同意,提起诉讼,也被法院驳回了。 李赛敏:业主大会决定是业主自主对小区重大事项行使共同管理权的重要方式。业主大会作为业主自我管理的权力机关,其作出的决定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并不直接约束业主以外的主体。物业服务人并非小区业主,并无诉请人民法院就业主大会决定效力作出裁判的权利。 李赛敏强调,审理物业纠纷不能就案办案,要以矛盾实质化解为目标,追求事了、人和、心顺效果,真正做实定分止争。 李赛敏:在物业纠纷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坚持“办理与治理”并重原则,积极探索创新物业服务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比如“示范裁判+批量化解”“巡回审判+示范调解”,以及“先调处整改+后辅助调解”等等一批富有成效的经验做法。有的法院就在小区现场开庭,以案释法,批量化解潜在纠纷,实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来源:辽沈晚报) 辽宁专项债券收购存量房用作保障房!

  近日,在省、市共同努力下,我省4个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配租型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通过国家两部门审核,涉及房源1323套,总投资5.66亿元。12月4日,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总投资中包括专项债券资金需求1.23亿元,目前已履行相关审批程序,拟于近期安排发行。

  今年6月,为加快发展保障性住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和民生改善,我省印发相关文件,首次明确运用专项债券支持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有关政策,建立了民生保障与房地产去库存双轨并行的新模式。该政策既能增加保障性住房来源、精准服务区域工薪群体,又有利于房地产去库存、缓解房企资金压力。

  相关政策实施以来,我省各地综合考虑本地区人口流入、商品房市场库存水平等因素,坚持以需定购,充分摸清本地区实际需求、存量商品房情况等,合理确定可供收购的商品房房源,提前锁定租购需求,稳慎有序地推进收购存量商品房工作。

  同时,各地区确保项目产权清晰,即收购的房源可以是已建成的存量商品房,也可以是所在项目纳入保交房攻坚战且主体已经封顶、剩余工程量不大的在建未售商品房。支持以司法拍卖价格收购司法处置的商品房。与此同时,严格审查收购房源产权状况,确保无抵押、查封、权属纠纷、隐性债务等法律障碍。

  为了集中资源办大事,我省十分注重各类资金的综合运用。各地科学谋划,综合运用中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保障性住房收购贷款、单位自有资金等其他资金,集中资源办大事。用好用足专项债券可用作保障性住房项目资本金政策,积极推动债贷组合,发挥专项债券撬动作用,首批债券资金撬动社会投资比例约为1∶3。并严格资金使用管理,将用于保障性住房项目的资金实行封闭管理,资金账户实行银行托管。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密切协作,持续推进我省2026年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确保项目合规高效落地,为进一步改善民生和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注入“强心剂”,实现“居民、企业、政府”三方共赢。(来源:辽宁日报)

  为进一步活跃沈阳市汽车消费市场,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促进二手车置换更新,沈阳市人民政府决定:2025年12月10日(含)—12月31日(含),开展2025年沈阳市冬季汽车消费补贴活动。

  对在沈阳市参加活动的并在银联“云闪付”App公示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乘用车新车或乘用车二手车,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个人消费者(户籍不限),发放总金额5000万元的汽车消费补贴。

  申请名额先到先得,以个人消费者提交合格的申报材料时间为序,补贴资金用完活动即止。

  1.发票金额(以价税合计金额为准,下同)5万元(含)—10万元(不含)的,补贴2000元;

  购买新能源汽车的:在上述燃油汽车补贴标准基础上,每档再增加补贴1000元。

  1.App注册绑定。个人消费者在手机等电子设备上下载“云闪付”App,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完成注册,并绑定本人银行卡。在“云闪付”App首页,搜索“沈阳市汽车消费补贴”小程序,进入后点击“授权登录”。

  ④机动车登记证书,购买乘用车新车的需上传第1、2页,购买乘用车二手车的需上传第1、2页和转移登记页,如第3、4页;

  提示一点,乘用车新车或乘用车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须在本次活动期间取得。

  3.补贴审核流程。“云闪付”App可查询审核进度。审核通过的,银联“云闪付”App显示“审核通过”;审核未通过的,购车人可在申报材料退回后于审核期间内重新修改上传。补贴资金以现金形式发放至个人消费者实名注册的银联“云闪付”App银行卡中。

  (一)本次汽车消费补贴以个人消费者提交合格的申报材料时间为序,先到先得;活动期间如果补贴资金提前申请完毕,该项活动将同步结束。

  (二)本次汽车消费补贴活动期间,每位个人消费者只可享受一次购车补贴,购买乘用车新车或乘用车二手车的,均不包括营运车辆。

  (三)个人消费者对填报及上传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申报材料造假、填报虚假信息等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本方案中的个人消费者使用同一设备、同一注册手机号、同一银行卡预留手机号、同一银行实体卡号、同一身份证号或者同一App账号等任一条件参与活动,均视为同一用户。个人消费者提交的身份信息、云闪付手机号、银行卡持卡人姓名、发票信息等须保持一致。

  (四)本次活动所有时间点以中国银联“云闪付”App平台时间(北京时间)为准。如出现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等情况(如重大灾害事件、受有权机关指令需停止或调整的、系统故障需暂停的、活动中存在违规作弊行为损害个人消费者权益的),在法律许可范围内,沈阳市商务局保留调整、暂停和终止本次活动的权利,并经公告后生效。

  (五)有意参与活动的个人消费者需仔细阅读活动规则,参与活动即视为理解并同意本活动规则。

  最后,欢迎广大消费者踊跃购车,积极参与本次汽车消费补贴活动。欢迎各新闻媒体对2025年沈阳市冬季汽车消费补贴活动给予持续宣传报道。

  请您介绍一下本次沈阳市冬季汽车消费补贴活动中补贴申报、材料审核和信息查询等方面的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市商务局副局长史武杰:本次冬季汽车消费补贴仍然通过银联“云闪付”App进行线上申请,以往的活动中,消费者填报材料报错率非常高,在此提示三点,消费者一定要提供清晰完整的申报材料照片;申报材料一定要符合活动要求;银行信息一定要填写完整,要填写到支行。

  另外,为保证审核工作高效、准确,本次补贴聘请了第三方机构负责初审和复审工作,确保消费者能够尽快领取到补贴资金。有意愿参加活动的消费者可以通过沈阳市商务局官网或补贴申请App平台查询详细的活动方案和注意事项。活动开始后,已提交申请的消费者可以点击申报平台的进度查询选项,时刻关注个人审核进度。

  本次活动明确使用同一设备、同一注册手机号、同一银行卡预留手机号、同一银行实体卡号、同一身份证号等多“同一”要求,请问采取这一措施的考虑是什么?请您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市商务局副局长史武杰:推行多个“同一”措施,主要目的是保障补贴高效审核、资金发放安全和政策公平公正,让政策红利精准触达个人消费者。这样要求,既能实现信息采集的标准化、规范化,避免因设备差异、号码归属混乱导致的信息录入错误,又能在后期提高审核的效率,让老百姓更快拿到补贴资金。

  12月6日,记者从辽宁省数据局(省营商局)了解到,辽宁省市、县两级第一批“一次不用跑,送证上门”政务服务事项正式上线运行,辽宁政务服务网及各地区政务服务网同步公开。全省市、县两级共推出“一次不用跑,送证上门”政务服务事项20180项,其中市级4238项、县级15942项。

  “一次不用跑,送证上门”改革通过数字技术的深度应用与服务流程的优化再造,让办事环节更少、流程更优、效率更高,群众无需往返奔波于各个办事大厅,在家中即可轻松完成事项办理。

  下一步,省数据局(省营商局)将不断拓展服务范围、优化办理渠道、简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推动“一次不用跑,送证上门”政务服务改革持续深化,切实提升企业群众办事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登录辽宁政务服务网,进入“一次不用跑,送证上门”专区,查找各地区办理事项,直接在线办理。

  登录各地区政务服务网,在首页“一次不用跑,送证上门”专区查询办理相关事项。(来源:沈阳日报)

  租相机看演唱会、租礼服办婚礼、租最新款手机“冲浪”……记者12月7日采访发现,“以租代买”正成为年轻人的消费日常。“不是买不起,而是不必拥有”的新观念,叠加信用免押体系的完善,正推动租赁从数码、服饰向婚庆、母婴等多个场景拓展。

  新消费方式的出现,是一场由年轻人主导的、兼顾体验与可持续的消费模式改变,也为消费市场增添了不可忽视的新活力。

  在沈阳诚大数码国际广场经营相机店的孔老板,今年发现生意有了新变化。以往店铺以销售新机和回收二手相机为主,如今租赁业务悄然兴起。“每天能有六七单租赁生意”,他告诉记者,很多年轻人为了旅游短暂使用而来租微单,“每天50元,比买一台划算多了”。

  这种“以租代买”的风潮,正在沈阳多个消费领域蔓延。在不远处的另一家数码租赁门店,每逢演唱会前夕,前来租赁长焦相机和镜头的年轻人便络绎不绝。顾客张小姐坦言,租相机看演唱会,既能把偶像拍清楚,又无需承担高昂的购买费用,“租一次花费可能只是设备价格的1%”。

  租赁的边界不断拓展。在本地租赁平台上,各种品牌型号的相机、手机皆可租赁,就连最新款苹果手机也标出“19元一天”的租赁价。值得注意的是,平台上婚纱礼服、无人机、儿童推车等品类搜索量大幅增长,更有年轻人选择租赁金饰完成婚礼仪式,将省下的预算用于旅行消费。“租经济”正以“只有想不到,没有租不到”的姿态,融入年轻人的日常生活。

  租赁消费兴起的背后,是消费理念的更迭。“每次出新款手机我都会租来用三五个月,再出新品就再租,这样总能用最低的成本用到最新款的手机。”“00后”女生诗雨告诉记者。租赁平台数据显示,30岁以下用户占比超六成,“00后”订单近一年暴涨两倍。年轻群体更注重体验感和情绪价值,愿意为不可复制的感受付费。

  “不是买不起,而是不必拥有”成为许多人的心声。可以说,租赁模式正精准契合了年轻人灵活消费、注重实效的需求,也避免了冲动购买后的长期闲置。

  信用体系的完善,则为新租赁普及提供了技术基础。记者在某租赁平台体验后发现,只要凭借信用分,即可轻松租赁到产品,下单后快递还能送商品上门。

  这种新租赁服务,将用户的信用分作为主要抵押物,替代传统的实物抵押或高额押金。信用达标者可以享受免押或抵押租赁服务,极大降低了交易成本。信用即资产,不仅简化流程,更推动租赁从小众商业行为向大众生活方式转变,吸引了更多年轻人轻松入局。

  新租赁不仅在改变消费方式,更在重塑商品的生命周期与流通模式。传统消费路径中,商品往往短期使用、长期闲置。记者采访多位消费者发现,他们都有类似的经历:大量商品在被购买后迅速进入闲置状态。比如,婴儿车、儿童安全座椅等母婴用品在孩子长大后长期堆放,数码爱好者的旧款相机、游戏机因更新换代被遗忘在抽屉里。这些物品并非失去使用功能,只是脱离了原有的需求场景。

  而租赁让同一商品在不同用户间流转,实现“物尽其用”。例如一部手机在租赁模式下可循环使用多次,显著延长了产品生命周期,从源头减少了资源消耗与闲置浪费。这种使用权共享替代所有权独占的模式,正引领着可持续消费新风尚。

  在沈阳市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推进过程中,专项整治专班统筹协调,各区政府积极响应、主动作为,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行政执法局等多部门紧密联动,以常态化治理理念构建全域覆盖、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专项整治成效持续显现。

  截至目前,全市拥堵类警情环比下降6.43%,平均车速环比上升5.14%,新建盘活停车场16处,查处各类交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319.9万件,群众出行安全感与通行效率持续提升。

  沈阳市组建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市委宣传部、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城乡建设局等多部门开展合署办公,打破部门壁垒,构建“每日会商、定期调度”的实体化、常态化运转机制,确保问题精准研判、堵点高效破解。14个区县(市)同步建立相应工作体系,将整治任务细化分解至街道(乡镇)、社区(村屯),形成“市级统筹、区级主抓、基层落实”的三级联动格局。联合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组建4个联合督导组,深入一线开展全覆盖明察暗访,累计检查45家运输企业、10所学校及88处重点部位,发现并推动整改问题隐患51件,以强力督导倒逼责任落地,夯实常态化治理根基。

  在静态交通治理方面,坚持“供给侧扩容”与“管理侧规范”双向发力。在资源供给方面,创新试点“交警+房产+物业”协同模式,推动全市37处居住项目闲置泊位对外开放,累计盘活闲置泊位5296个;全市限时开放72家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停车场,提供夜间及节假日共享泊位8517个,13家公共建筑停车场推出包月、次卡等便民服务,新增泊位3140个。在秩序管理方面,对“起多排、堵路口”等严重违法停车行为开展专项攻坚,累计查处相关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11.6万余件,对停车警情高发区域实行日报管理,有效规范停车秩序。

  聚焦酒驾醉驾、“三超一疲劳”等严重交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综合运用定点盘查、电警抓拍、异地调警等手段,保持高压整治态势。重点紧盯公交、出租、校车、危化品运输等重点车种,严管“三站一场”、校园门前、医院周边等人员密集区域,打造40条示范街路,规范交通秩序。行动以来,累计查处公交、出租等营运车辆违法18.5万件,校车违法1889件,行人非机动车违法22.1万件;针对“三站一场”乱象开展联合整治,对6名存在违规行为的驾驶员及所属平台予以同步追责,对涉嫌违规的18家企业进行约谈,责令停业整顿、限期整改。查处交通违法案件620件,查处非法营运案件553件、出租汽车严重违规案件120件、不按序营运和离车揽客64件。同时全链条打击“飙车炸街”行为,查处非法改装887起,行政拘留343人,有效净化道路通行环境。

  市委宣传部牵头构建立体宣传矩阵,联合沈阳广播电视台、沈阳日报社打造电视、平面、网络及短视频全覆盖的宣传平台,建立“一三五”常态化曝光机制,每周分类曝光典型交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累计发送文明出行提示短信1300余万条。积极联动公益企业拓展宣传渠道,平安产险等企业加入“沈警公益联盟”,在中街故宫广场等场所开展“安全‘头’等大事”头盔发放嘉年华活动,通过游戏互动、知识问答等形式发放安全头盔,推动安全防护意识从“被动佩戴”向“主动防护”转变。全市累计开展“守法知礼文明出行”巡回宣教活动279场,依托交警岗亭、农村大喇叭等载体播发宣传信息,营造浓厚文明交通氛围。

  组织全市196处地点开展交通组织优化调整工作,审查175项道路工程交通设计的具体方案并推动落实,针对十一纬路、东顺城街等15条更新工程道路实施空间布局调整及慢行贯通分离,围绕北部战区总医院、医大一院等7家重点医院开展交通综合治理,结合东西高架桥、白山立交桥等5座立交枢纽维修加固工程进行秩序优化和设施升级,针对沈阳方城、“九·一八”历史博物馆等商业街、旅游区、文博场所实施客流疏导调控,在赤山路、长白四街等42条静态秩序洼地累计增设分隔栏3万余米,因地制宜解决城市交通运行的各类问题。

  专项整治坚持标本兼治,强化重点领域源头管控,推动治理模式从“集中攻坚”向“长效常治”转变。深入开展运输企业安全检查,核查运输车辆档案5483台、从业驾驶人台账6960人,对存在隐患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推行“一案双罚”机制,对出租车计价器作弊、拒载等行为,既处罚驾驶员又约谈涉事企业,实施停业整顿并公开通报。在重点车辆管理方面,严厉打击医院周边“牵车牟利”行为,处置149人次,其中行政拘留17人;推动共享自行车智慧化监管,上线“随手拍”小程序。同时将整治中形成的联合执法、交叉检查等有效举措固化为制度,为交通管理长效化提供坚实保障。

  下一步,沈阳市将持续深化交通治理成效,针对整治中发现的薄弱环节精准发力,加强完善路网结构、优化停车供给、强化宣传引导,不断的提高城市道路交互与通行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为市民创造更安全、有序、畅通的出行环境。(来源:沈阳日报)

最高法:不得以限制使用门禁系统等方式催交物业费!辽宁专项债券收购存量房用作保障房!栋察楼市早报(129)

  最高法:不得以限制使用门禁系统等方式 催交物业费 业主不交物业费,物业公司就不给打开单元和电梯门禁;厨房烟道设计不合理,业主就不交物业费;业主大会决定更换物业公司,物业公司拒不退场,起诉业主大会决定无效……业主与物业服务人之间矛盾时有发生,并呈现出群体性、易复发、化解难等特点,这样的纠纷法院如何裁判?最高人民法院今天(8日)发布典型案例,引导各级法院统一裁判规则,做好物业纠纷矛盾预防化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物业服务人不得以限制使用门禁系统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2021年9月,某小区业主老张发现他因欠交物业费已被禁止使用所住单元电梯及门禁系统,与物业公司交涉无果后,起诉到了法院,诉求是要求物业公司恢复他对电梯及门禁系统的使用功能。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助理刘忠伟:审理法院认为,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这个案件中,老张虽欠交物业费,但某物业公司不应以不给业主激活门禁卡使其不能正常进入单元门、不能正常使用电梯门禁系统等方式催交物业费,对老张欠交物业费的违约行为可另行依。法官依法释明之后,物业公司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就主动恢复了老张对门禁系统的使用。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但实践中业主拖延甚至拒交物业费的情形时有发生,物业服务人往往采用各种方式催交物业费。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李赛敏:物业服务人以不给业主激活门禁卡、限制使用电梯等方式催收物业费,实质上是基于他在物业服务合同项下的债权而不当限制了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既缺乏法律依据,也超出了合理必要限度,往往加剧双方的矛盾。 法官强调,物业服务人催交物业费应采取了合理方式,业主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能够最终靠调解、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方式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但不应以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的方式催交。 李赛敏:物业公司和业主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时均应秉持契约精神,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一同营造和谐宜居的小区环境。这个案件的判决明确物业服务人应以合理合法形式催交物业费,依法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业主不得以设计不合理等房屋的品质问题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物业公司催交物业费不能肆意妄为,业主拒交物业费也不能随意找理由。刘忠伟说到了业主质疑房屋设计问题拒交物业费的案例。 刘忠伟:小区业主老徐未按时支付自2019年5月至2022年12月的物业费,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被物业公司起诉到了法院。老徐答辩称不应交纳物业费是因为房屋厨房设计不合理、排烟倒灌等问题。 依据民法典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物业管理条例》 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刘忠伟:法院认为,厨房设计不属于物业服务人应承担的义务,厨房设计不合理、排烟倒灌等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法律关系中的履行瑕疵问题,与案涉物业服务合同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责任主体并不相同,老徐主张厨房设计不合理所致损失亦与某物业公司并无关联,他以房屋质量上的问题为由抗辩主张不应支付物业费缺乏依据。最终判决:老徐向某物业公司支付2019年5月至2022年12月的物业费4500多元。 物业服务人的义务源于法律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主要包括维修养护、秩序维护、安全保护、制止违法行为、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等义务。 李赛敏:一般而言,房屋专有部分的质量、设计等问题不属于物业服务人应担责的义务范围。业主以设计不合理等房屋的品质问题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或者主张以维修费用抵销物业费的,不能得到支持。这个案子的判决有助于厘清物业服务合同关系与其他法律关系,引导业主正确区分责任主体,依法依规理性维权,妥善平衡物业服务合同各方合法利益。 原物业服务人对业主大会选聘新物业服务人的决定无权提起诉讼 依据民法典规定,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的,原物业服务人应当退出物业服务区域,交还物业服务用房、相关设施以及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等,配合新物业服务人做好交接工作,并如实告知物业的使用和管理状况。但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的“交接难”是当下物业服务领域的一个热点难点问题,由此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 刘忠伟:此次发布的案例中,法院严格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明确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原物业服务人拒不退场的,对其请求业主支付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物业费的主张不予支持,引导物业服务人依法诚信履行义务,维护正常物业服务秩序。 因为业主大会决定选聘新物业服务人,在职的物业服务人不同意,提起诉讼,也被法院驳回了。 李赛敏:业主大会决定是业主自主对小区重大事项行使共同管理权的重要方式。业主大会作为业主自我管理的权力机关,其作出的决定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并不直接约束业主以外的主体。物业服务人并非小区业主,并无诉请人民法院就业主大会决定效力作出裁判的权利。 李赛敏强调,审理物业纠纷不能就案办案,要以矛盾实质化解为目标,追求事了、人和、心顺效果,真正做实定分止争。 李赛敏:在物业纠纷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坚持“办理与治理”并重原则,积极探索创新物业服务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比如“示范裁判+批量化解”“巡回审判+示范调解”,以及“先调处整改+后辅助调解”等等一批富有成效的经验做法。有的法院就在小区现场开庭,以案释法,批量化解潜在纠纷,实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来源:辽沈晚报) 辽宁专项债券收购存量房用作保障房!

  近日,在省、市共同努力下,我省4个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配租型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通过国家两部门审核,涉及房源1323套,总投资5.66亿元。12月4日,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总投资中包括专项债券资金需求1.23亿元,目前已履行相关审批程序,拟于近期安排发行。

  今年6月,为加快发展保障性住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和民生改善,我省印发相关文件,首次明确运用专项债券支持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有关政策,建立了民生保障与房地产去库存双轨并行的新模式。该政策既能增加保障性住房来源、精准服务区域工薪群体,又有利于房地产去库存、缓解房企资金压力。

  相关政策实施以来,我省各地综合考虑本地区人口流入、商品房市场库存水平等因素,坚持以需定购,充分摸清本地区实际需求、存量商品房情况等,合理确定可供收购的商品房房源,提前锁定租购需求,稳慎有序地推进收购存量商品房工作。

  同时,各地区确保项目产权清晰,即收购的房源可以是已建成的存量商品房,也可以是所在项目纳入保交房攻坚战且主体已经封顶、剩余工程量不大的在建未售商品房。支持以司法拍卖价格收购司法处置的商品房。与此同时,严格审查收购房源产权状况,确保无抵押、查封、权属纠纷、隐性债务等法律障碍。

  为了集中资源办大事,我省十分注重各类资金的综合运用。各地科学谋划,综合运用中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保障性住房收购贷款、单位自有资金等其他资金,集中资源办大事。用好用足专项债券可用作保障性住房项目资本金政策,积极推动债贷组合,发挥专项债券撬动作用,首批债券资金撬动社会投资比例约为1∶3。并严格资金使用管理,将用于保障性住房项目的资金实行封闭管理,资金账户实行银行托管。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密切协作,持续推进我省2026年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确保项目合规高效落地,为进一步改善民生和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注入“强心剂”,实现“居民、企业、政府”三方共赢。(来源:辽宁日报)

  为进一步活跃沈阳市汽车消费市场,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促进二手车置换更新,沈阳市人民政府决定:2025年12月10日(含)—12月31日(含),开展2025年沈阳市冬季汽车消费补贴活动。

  对在沈阳市参加活动的并在银联“云闪付”App公示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乘用车新车或乘用车二手车,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个人消费者(户籍不限),发放总金额5000万元的汽车消费补贴。

  申请名额先到先得,以个人消费者提交合格的申报材料时间为序,补贴资金用完活动即止。

  1.发票金额(以价税合计金额为准,下同)5万元(含)—10万元(不含)的,补贴2000元;

  购买新能源汽车的:在上述燃油汽车补贴标准基础上,每档再增加补贴1000元。

  1.App注册绑定。个人消费者在手机等电子设备上下载“云闪付”App,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完成注册,并绑定本人银行卡。在“云闪付”App首页,搜索“沈阳市汽车消费补贴”小程序,进入后点击“授权登录”。

  ④机动车登记证书,购买乘用车新车的需上传第1、2页,购买乘用车二手车的需上传第1、2页和转移登记页,如第3、4页;

  提示一点,乘用车新车或乘用车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须在本次活动期间取得。

  3.补贴审核流程。“云闪付”App可查询审核进度。审核通过的,银联“云闪付”App显示“审核通过”;审核未通过的,购车人可在申报材料退回后于审核期间内重新修改上传。补贴资金以现金形式发放至个人消费者实名注册的银联“云闪付”App银行卡中。

  (一)本次汽车消费补贴以个人消费者提交合格的申报材料时间为序,先到先得;活动期间如果补贴资金提前申请完毕,该项活动将同步结束。

  (二)本次汽车消费补贴活动期间,每位个人消费者只可享受一次购车补贴,购买乘用车新车或乘用车二手车的,均不包括营运车辆。

  (三)个人消费者对填报及上传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申报材料造假、填报虚假信息等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本方案中的个人消费者使用同一设备、同一注册手机号、同一银行卡预留手机号、同一银行实体卡号、同一身份证号或者同一App账号等任一条件参与活动,均视为同一用户。个人消费者提交的身份信息、云闪付手机号、银行卡持卡人姓名、发票信息等须保持一致。

  (四)本次活动所有时间点以中国银联“云闪付”App平台时间(北京时间)为准。如出现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等情况(如重大灾害事件、受有权机关指令需停止或调整的、系统故障需暂停的、活动中存在违规作弊行为损害个人消费者权益的),在法律许可范围内,沈阳市商务局保留调整、暂停和终止本次活动的权利,并经公告后生效。

  (五)有意参与活动的个人消费者需仔细阅读活动规则,参与活动即视为理解并同意本活动规则。

  最后,欢迎广大消费者踊跃购车,积极参与本次汽车消费补贴活动。欢迎各新闻媒体对2025年沈阳市冬季汽车消费补贴活动给予持续宣传报道。

  请您介绍一下本次沈阳市冬季汽车消费补贴活动中补贴申报、材料审核和信息查询等方面的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市商务局副局长史武杰:本次冬季汽车消费补贴仍然通过银联“云闪付”App进行线上申请,以往的活动中,消费者填报材料报错率非常高,在此提示三点,消费者一定要提供清晰完整的申报材料照片;申报材料一定要符合活动要求;银行信息一定要填写完整,要填写到支行。

  另外,为保证审核工作高效、准确,本次补贴聘请了第三方机构负责初审和复审工作,确保消费者能够尽快领取到补贴资金。有意愿参加活动的消费者可以通过沈阳市商务局官网或补贴申请App平台查询详细的活动方案和注意事项。活动开始后,已提交申请的消费者可以点击申报平台的进度查询选项,时刻关注个人审核进度。

  本次活动明确使用同一设备、同一注册手机号、同一银行卡预留手机号、同一银行实体卡号、同一身份证号等多“同一”要求,请问采取这一措施的考虑是什么?请您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市商务局副局长史武杰:推行多个“同一”措施,主要目的是保障补贴高效审核、资金发放安全和政策公平公正,让政策红利精准触达个人消费者。这样要求,既能实现信息采集的标准化、规范化,避免因设备差异、号码归属混乱导致的信息录入错误,又能在后期提高审核的效率,让老百姓更快拿到补贴资金。

  12月6日,记者从辽宁省数据局(省营商局)了解到,辽宁省市、县两级第一批“一次不用跑,送证上门”政务服务事项正式上线运行,辽宁政务服务网及各地区政务服务网同步公开。全省市、县两级共推出“一次不用跑,送证上门”政务服务事项20180项,其中市级4238项、县级15942项。

  “一次不用跑,送证上门”改革通过数字技术的深度应用与服务流程的优化再造,让办事环节更少、流程更优、效率更高,群众无需往返奔波于各个办事大厅,在家中即可轻松完成事项办理。

  下一步,省数据局(省营商局)将不断拓展服务范围、优化办理渠道、简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推动“一次不用跑,送证上门”政务服务改革持续深化,切实提升企业群众办事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登录辽宁政务服务网,进入“一次不用跑,送证上门”专区,查找各地区办理事项,直接在线办理。

  登录各地区政务服务网,在首页“一次不用跑,送证上门”专区查询办理相关事项。(来源:沈阳日报)

  租相机看演唱会、租礼服办婚礼、租最新款手机“冲浪”……记者12月7日采访发现,“以租代买”正成为年轻人的消费日常。“不是买不起,而是不必拥有”的新观念,叠加信用免押体系的完善,正推动租赁从数码、服饰向婚庆、母婴等多个场景拓展。

  新消费方式的出现,是一场由年轻人主导的、兼顾体验与可持续的消费模式改变,也为消费市场增添了不可忽视的新活力。

  在沈阳诚大数码国际广场经营相机店的孔老板,今年发现生意有了新变化。以往店铺以销售新机和回收二手相机为主,如今租赁业务悄然兴起。“每天能有六七单租赁生意”,他告诉记者,很多年轻人为了旅游短暂使用而来租微单,“每天50元,比买一台划算多了”。

  这种“以租代买”的风潮,正在沈阳多个消费领域蔓延。在不远处的另一家数码租赁门店,每逢演唱会前夕,前来租赁长焦相机和镜头的年轻人便络绎不绝。顾客张小姐坦言,租相机看演唱会,既能把偶像拍清楚,又无需承担高昂的购买费用,“租一次花费可能只是设备价格的1%”。

  租赁的边界不断拓展。在本地租赁平台上,各种品牌型号的相机、手机皆可租赁,就连最新款苹果手机也标出“19元一天”的租赁价。值得注意的是,平台上婚纱礼服、无人机、儿童推车等品类搜索量大幅增长,更有年轻人选择租赁金饰完成婚礼仪式,将省下的预算用于旅行消费。“租经济”正以“只有想不到,没有租不到”的姿态,融入年轻人的日常生活。

  租赁消费兴起的背后,是消费理念的更迭。“每次出新款手机我都会租来用三五个月,再出新品就再租,这样总能用最低的成本用到最新款的手机。”“00后”女生诗雨告诉记者。租赁平台数据显示,30岁以下用户占比超六成,“00后”订单近一年暴涨两倍。年轻群体更注重体验感和情绪价值,愿意为不可复制的感受付费。

  “不是买不起,而是不必拥有”成为许多人的心声。可以说,租赁模式正精准契合了年轻人灵活消费、注重实效的需求,也避免了冲动购买后的长期闲置。

  信用体系的完善,则为新租赁普及提供了技术基础。记者在某租赁平台体验后发现,只要凭借信用分,即可轻松租赁到产品,下单后快递还能送商品上门。

  这种新租赁服务,将用户的信用分作为主要抵押物,替代传统的实物抵押或高额押金。信用达标者可以享受免押或抵押租赁服务,极大降低了交易成本。信用即资产,不仅简化流程,更推动租赁从小众商业行为向大众生活方式转变,吸引了更多年轻人轻松入局。

  新租赁不仅在改变消费方式,更在重塑商品的生命周期与流通模式。传统消费路径中,商品往往短期使用、长期闲置。记者采访多位消费者发现,他们都有类似的经历:大量商品在被购买后迅速进入闲置状态。比如,婴儿车、儿童安全座椅等母婴用品在孩子长大后长期堆放,数码爱好者的旧款相机、游戏机因更新换代被遗忘在抽屉里。这些物品并非失去使用功能,只是脱离了原有的需求场景。

  而租赁让同一商品在不同用户间流转,实现“物尽其用”。例如一部手机在租赁模式下可循环使用多次,显著延长了产品生命周期,从源头减少了资源消耗与闲置浪费。这种使用权共享替代所有权独占的模式,正引领着可持续消费新风尚。

  在沈阳市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推进过程中,专项整治专班统筹协调,各区政府积极响应、主动作为,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行政执法局等多部门紧密联动,以常态化治理理念构建全域覆盖、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专项整治成效持续显现。

  截至目前,全市拥堵类警情环比下降6.43%,平均车速环比上升5.14%,新建盘活停车场16处,查处各类交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319.9万件,群众出行安全感与通行效率持续提升。

  沈阳市组建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市委宣传部、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城乡建设局等多部门开展合署办公,打破部门壁垒,构建“每日会商、定期调度”的实体化、常态化运转机制,确保问题精准研判、堵点高效破解。14个区县(市)同步建立相应工作体系,将整治任务细化分解至街道(乡镇)、社区(村屯),形成“市级统筹、区级主抓、基层落实”的三级联动格局。联合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组建4个联合督导组,深入一线开展全覆盖明察暗访,累计检查45家运输企业、10所学校及88处重点部位,发现并推动整改问题隐患51件,以强力督导倒逼责任落地,夯实常态化治理根基。

  在静态交通治理方面,坚持“供给侧扩容”与“管理侧规范”双向发力。在资源供给方面,创新试点“交警+房产+物业”协同模式,推动全市37处居住项目闲置泊位对外开放,累计盘活闲置泊位5296个;全市限时开放72家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停车场,提供夜间及节假日共享泊位8517个,13家公共建筑停车场推出包月、次卡等便民服务,新增泊位3140个。在秩序管理方面,对“起多排、堵路口”等严重违法停车行为开展专项攻坚,累计查处相关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11.6万余件,对停车警情高发区域实行日报管理,有效规范停车秩序。

  聚焦酒驾醉驾、“三超一疲劳”等严重交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综合运用定点盘查、电警抓拍、异地调警等手段,保持高压整治态势。重点紧盯公交、出租、校车、危化品运输等重点车种,严管“三站一场”、校园门前、医院周边等人员密集区域,打造40条示范街路,规范交通秩序。行动以来,累计查处公交、出租等营运车辆违法18.5万件,校车违法1889件,行人非机动车违法22.1万件;针对“三站一场”乱象开展联合整治,对6名存在违规行为的驾驶员及所属平台予以同步追责,对涉嫌违规的18家企业进行约谈,责令停业整顿、限期整改。查处交通违法案件620件,查处非法营运案件553件、出租汽车严重违规案件120件、不按序营运和离车揽客64件。同时全链条打击“飙车炸街”行为,查处非法改装887起,行政拘留343人,有效净化道路通行环境。

  市委宣传部牵头构建立体宣传矩阵,联合沈阳广播电视台、沈阳日报社打造电视、平面、网络及短视频全覆盖的宣传平台,建立“一三五”常态化曝光机制,每周分类曝光典型交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累计发送文明出行提示短信1300余万条。积极联动公益企业拓展宣传渠道,平安产险等企业加入“沈警公益联盟”,在中街故宫广场等场所开展“安全‘头’等大事”头盔发放嘉年华活动,通过游戏互动、知识问答等形式发放安全头盔,推动安全防护意识从“被动佩戴”向“主动防护”转变。全市累计开展“守法知礼文明出行”巡回宣教活动279场,依托交警岗亭、农村大喇叭等载体播发宣传信息,营造浓厚文明交通氛围。

  组织全市196处地点开展交通组织优化调整工作,审查175项道路工程交通设计的具体方案并推动落实,针对十一纬路、东顺城街等15条更新工程道路实施空间布局调整及慢行贯通分离,围绕北部战区总医院、医大一院等7家重点医院开展交通综合治理,结合东西高架桥、白山立交桥等5座立交枢纽维修加固工程进行秩序优化和设施升级,针对沈阳方城、“九·一八”历史博物馆等商业街、旅游区、文博场所实施客流疏导调控,在赤山路、长白四街等42条静态秩序洼地累计增设分隔栏3万余米,因地制宜解决城市交通运行的各类问题。

  专项整治坚持标本兼治,强化重点领域源头管控,推动治理模式从“集中攻坚”向“长效常治”转变。深入开展运输企业安全检查,核查运输车辆档案5483台、从业驾驶人台账6960人,对存在隐患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推行“一案双罚”机制,对出租车计价器作弊、拒载等行为,既处罚驾驶员又约谈涉事企业,实施停业整顿并公开通报。在重点车辆管理方面,严厉打击医院周边“牵车牟利”行为,处置149人次,其中行政拘留17人;推动共享自行车智慧化监管,上线“随手拍”小程序。同时将整治中形成的联合执法、交叉检查等有效举措固化为制度,为交通管理长效化提供坚实保障。

  下一步,沈阳市将持续深化交通治理成效,针对整治中发现的薄弱环节精准发力,加强完善路网结构、优化停车供给、强化宣传引导,不断的提高城市道路交互与通行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为市民创造更安全、有序、畅通的出行环境。(来源:沈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