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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yu体育入口: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


来源:leyu体育入口    发布时间:2026-05-12 08:4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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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一定要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建设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筑设计企业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建设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项目负责人2023年5月9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价1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业绩,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交的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3.5;

  时间以工程完工验收证明材料所载日期为准;工程建设价格、项目负责人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或合同(如为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一体化)业绩的,工程建设价格须扣除设计费用)所载为准,若金额不一致,则以其中最小的为准;

  (注:除法律和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公司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建设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2自2024年5月9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2025年5月9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年/月/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规模的公司将/%(不低于/%)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拟分包项目计划表中明确。

  □3.7 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来进行资格审核检查,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5月9日/时/分至2026年6月4日9时3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买卖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网址:)。

  7.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4日9时3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招标人:常州高铁新城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城建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崇义路9号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常州市钟楼区清潭路85-2号

  常州市新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北区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常州市锦绣路2号常州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6楼)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异议联系电线 ,异议联系地址:常州市钟楼区清潭路85-2号 异议邮箱:。

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

  .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一定要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建设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筑设计企业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建设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项目负责人2023年5月9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价1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业绩,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交的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3.5;

  时间以工程完工验收证明材料所载日期为准;工程建设价格、项目负责人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或合同(如为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一体化)业绩的,工程建设价格须扣除设计费用)所载为准,若金额不一致,则以其中最小的为准;

  (注:除法律和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公司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建设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2自2024年5月9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2025年5月9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年/月/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规模的公司将/%(不低于/%)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拟分包项目计划表中明确。

  □3.7 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来进行资格审核检查,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5月9日/时/分至2026年6月4日9时3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买卖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网址:)。

  7.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4日9时3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招标人:常州高铁新城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城建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崇义路9号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常州市钟楼区清潭路85-2号

  常州市新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北区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常州市锦绣路2号常州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6楼)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异议联系电线 ,异议联系地址:常州市钟楼区清潭路85-2号 异议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