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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环境执法大队污染源第三方服务商采购公告(JSZC-320591-SZHQ-C2024-0009)招标公告

时间: 2024-03-23 18:33:56 作者:成功案例

  采购需求:根据采购方要求开展各项工作,按环境监视测定技术规范及标准,以及安全生产有关要求,在时效要求内完成工作任务。

  本项目分为三个标段,合乎条件的供应商能随意选择标段进行响应。本项目磋商顺序: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按先开先中的原则,确定该供应商的成交标段,其余标段将自动失去成交资格并且由该标段的其余供应商的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成交候选人。本项目供应商的累计成交标段数不允许超出1个。

  1.7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采购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线)参与采购活动

  》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磋商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磋商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磋商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考虑到熟悉“苏采云”系统、办理CA证书都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提早准备以免耽误招标采购活动。

  准备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磋商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

  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在系统操作的流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

  。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截止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未按要求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问题导致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一定要使用 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

  苏州工业园区环境执法大队2024年3月(第2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将苏州工业园区环境执法大队2024年3月(第2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如下:编号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

  按园区环境执法大队工作要求,完成污染源监测为主的工作任务;包括监督监测(执法监测)、委托监测、应急监测、信访监测、现场勘察、人员辅助、数据上报、统计等;重点排污单位按上级要求开展抽测,其他污染企业按需监测;提供的监测服务需满足国家、江苏省各类环境监视测定技术规范及标准,供应商应配备必要的现场采样所需安全装备,现场操作符合安全准则规范,人员、设备达到所需监测任务要求,响应及时。

  按园区环境执法大队工作要求,完成污染源监测为主的工作任务;包括监督监测(执法监测)、委托监测、应急监测、信访监测、现场勘察、人员辅助、数据上报、统计等;重点排污单位按上级要求开展抽测,其他污染企业按需监测;提供的监测服务需满足国家、江苏省各类环境监视测定技术规范及标准,供应商应配备必要的现场采样所需安全装备,现场操作符合安全准则规范,人员、设备达到所需监测任务要求,响应及时。

  按园区环境执法大队工作要求,完成污染源监测为主的工作任务;包括监督监测(执法监测)、委托监测、应急监测、信访监测、现场勘察、人员辅助、数据上报、统计等;重点排污单位按上级要求开展抽测,其他污染企业按需监测;提供的监测服务需满足国家、江苏省各类环境监视测定技术规范及标准,供应商应配备必要的现场采样所需安全装备,现场操作符合安全准则规范,人员、设备达到所需监测任务要求,响应及时。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